制止企业无故拖欠职工薪资
内容提示:
高度看重清欠工作
抓住重点拓展清欠工作
打造制约机制,遏制拖欠薪资的行为
加大监督、检查、处罚,保证清欠获得实效
(一)高度看重清欠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看重和深刻理解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程度,把清欠工作列入要紧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目的。目前,各地要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克扣、无故拖欠职工薪资问题,注意预防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
(二)抓住重点拓展清欠工作
目前清欠工作的重点:一是抓好新年前后的企业薪资支付行为的规范,不能发生新的拖欠。二是对当地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尤其是拖欠大户作重点监察。对恶意拖欠和无故拖欠三个月以上的企业,作重点清欠联系单位,需要企业拿出清欠手段,监督检查企业推行状况。三是区别不相同种类型企业采取不同处置办法。对未改制的国有企业拖欠薪资问题,应积极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在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清欠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其他各类企业的清欠和依法支付薪资工作。
(三)打造制约机制,遏制拖欠薪资的行为
各地要积极采取手段,规范企业薪资支付行为。一要大力推行薪资集体协商规范,把维护职工薪资权益纳入民主管理的轨道;二是在各省辖市打造欠薪报告规范,设立企业欠薪举报电话,制约企业无故拖欠职工薪资的行为;三要在有条件的市探索打造欠薪保障金规范,如苏州、南京等地已有肯定基础,率先探索试行;四要对情节紧急、恶意拖欠的企业和无故拖欠大户予以新闻揭秘;五要积极与工会、企业家协会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形成合力,规范企业薪资支付行为;六要打造清欠统计报表规范,进行动态管理,需要各类拖欠职工薪资的企业如实报告,各市对省实行季报规范;七要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广大职工提升维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大监督、检查、处罚,保证清欠获得实效
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有哪些用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企业薪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内容和范围要逐步延伸,检查的方法要不断改革和革新,发挥中介力量有哪些用途,以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的力度,近一段时期要将清欠工作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对各类拖欠薪资举报要限时查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涉及职工需要清欠的申请,要优先立案处置,准时解决各类矛盾。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有效监督用途,在当地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设立专门的热线栏目,准时对违法、违纪行为给予揭秘。
[详见江苏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制止企业无故拖欠职工薪资工作的公告》(2003年1月14日苏劳社[2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