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载明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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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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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一同信守实行。
第一条乙方赞同购买甲方拥有些座落在。
第二条双方约定该房地产全部价款为人民币元整,此价款为甲方净收入。即房地产买卖及过户需缴纳和应当及需要缴纳的所有税金、成本、房改价差补交部分等所有支出均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也即甲方不负担买卖及过户的任何支出。
第三条甲乙双方赞同以一次性付款方法付款,由乙方将购房款一次性全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当场出具收据。乙方已交纳的购房定金可抵顶购房款。
第四条房款全部出货且甲方出具收据后,甲方立即向乙方出货全部房地产,乙方勘查核实无误后双方签订本合同并立即生效。自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撤消合同。如因单方缘由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方需要一次性支付给他们元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房地产出货日之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出货日之后所有支出及本季取暖费由乙方承担。房地产出货后乙方可自行处置本房地产内留存的任何物品,但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甲方保证所售房地产无抵押、无查封、无出租、无产权纠纷,并保证所售房地产所有权证第号及所载内容的真实性。本房地产的共有权人声明舍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本房地产,并赞同所有权人供应本房地产。
第六条自乙方实质接收该房地产之日起,甲方应乙方的需要,帮助乙方在房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七条自甲方出货房地产后因该房地产引发的所有问题甲方均不负任何责任。若因此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和损害的,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八条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双方认同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房子所有权人和共有人各执一份,乙方持有一份,产权过户时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